2014年5月至6月期间,公司先后分三批组织员工及家属赴桂林旅游。此次旅游相关费用报销比例严格按照同济爱心慈善基金会(以下称“基金会”)章程执行,即员工配偶可报销旅行社费用的60%,员工父母和子女等申请会员可报销旅行社费用的30%。 据统计,本次旅游活动共有31位员工家属参加,基金会共为员工家属报销旅行社费用14112元。